安泰经管学院关于开展2023-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24-09-04

、综测对象

太阳成集团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(2020级直博生、2021级-2023级全体博士生),且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学籍处于正常状态,没有休学(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、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原因休学者可以参评)。

 、综测材料核定

 1.综合素质测评不区分专业和年级,各项目的时间跨度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。取得成绩和成果的时间以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。

对于科研成果遵循“一次认定”的原则: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,不得作为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;申请本年度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,若获评该奖项,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,不得再用于申请明年和以后的奖学金申请;若未获评,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,仍可以用于后续的奖学金申请。

2.评分标准:按照《2024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》进行评分,详见附件1。

、材料提交

请所有符合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(2020级直博生、2021-2023级全体博士生),根据以下要求完成综测材料提交。

1.材料提交方式

1)请将附件2中的《2024年安泰经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统计表》电子版最晚于20249月10日(周中午12:00之前发送给各班班长由班级汇总后9月10日(周24:00前发送至邮箱:acemdoctor@163.com,邮件主题请命名为:综合测评-班号。所有纸质版相关材料请最晚于20249月11日(周10:00之前由班长统一交至年级思政老师或辅导员处。以上电子和纸质材料逾期不再接收,逾期视为放弃递交测评材料,相关部分分数为0。

提交思想素养与学生工作、社会实践志愿服务、学术科研与创新创业相关材料期间,请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,若需更新申请材料,仍然需要按照(1)的操作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届时将会以更新邮件为准。

(2)请将导师评分表链接https://wj.sjtu.edu.cn/q/tyqM7NF2 转发给导师并提醒导师线上填写截至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(周23:59。如导师有多位博士生,可点击“添加新行”逐一评分,一起提交。

2.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 

1)发表的文章提交期刊目录和文章复印件,录用的文章提交录用通知和稿费收据复印件。会议论文需同时提交会议录用通知和参会宣读及获奖(如有)证明。

2)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;社会实践获奖证书复印件;无偿献血证书复印件。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需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时出示原件进行现场审核。

32024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》中附件3:《院外学生工作参与证明(如有)

在综合测评过程中,申请人有任何不明之处均可以联系年级思政老师或辅导员。但是,为了保证综合测评的公正公平性,不接受关于咨询申报总体情况、个别同学申报成果情况等问题的询问。


附件下载

  • 附件1:2024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.docx
  • 附件2:2024年安泰经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统计表.xlsx